催款函咨询

我2009年11月20日借的钱,口头承诺3天后还款,当时没有借款,2010年5月4日借款,没有写还款日期。我现在没有还钱。我该怎么办?

2022-09-05 09:11: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民之间的借贷,借款时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欠款人还款,双方之间债务关系不因未注明还款日期而失效。一般欠款纠纷要注意债权的三年诉讼时效。并且出借人在欠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的,则丧失胜诉权
  • 借款合同到期后未还款可以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我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如果债务人借钱不还,且借款双方之间只有口头承诺的,那么债权人想要追回借款的可以先和债务人协商或找第三方进行调解,要求债务人还款。协商调解不成债权人应尽量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还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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