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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申请书保全金额怎么确定

2021-01-22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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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明确财产保全的金额大小是多少,申请人如果不知道是多少的,那么不要超过诉讼争议的标的额即可。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财产保全申请书保全金额怎么确定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财产保全申请书保全金额怎么确定

  财产保全申请书保全金额不得超过诉讼争议的标的额,例如:“请求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价值人民币10万元的财产”。如果请求保全的财产系双方当事人争议的标的物,应写明请求保全的财产名称,例如:“请求法院对坐落于上海市杨浦区×路×号×室房地产采取保全措施”。

财产保全申请书保全金额怎么确定

  二、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

  1、申请的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即利害关系人必须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提起诉讼,使与被保全的财产的有关争议能够通过审判得到解决。如果利害关系人未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2、申请的手续

  申请人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需提交以下证据和材料: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

  (3)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及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原件。

  (4)申请保全财产的具体线索。

  (5)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纠纷的证明材料。

  三、如何申请离婚财产保全

  1、提供担保

  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

  2、处于预防财产损失

  只有在诉讼争议的财产存在毁损、灭失等危险,或者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可能采取隐匿、转移、出卖其财产的,人民法院方可依职权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保全限于争议财产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4、申请的法院

  离婚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5、不动产的保全

  人民法院对不动产和特定的动产(如车辆、船舶等)进行财产保全,可以采用扣押有关财产权证照并通知有关产权登记部门不予办理该项财产的转移手续的财产保全措施;必要时,也可以查封或扣押该项财产。

  6、法院裁定财产保全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财产保全申请书保全金额不得超过诉讼争议的标的额,如果请求保全的财产系双方当事人争议的标的物,应写明请求保全的财产名称等。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财产保全申请书保全金额怎么确定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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