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是不良清收的利器,及时控制债务人财产,能够为后续清收打下良好的基础,因此在一些债权债务纠纷中经常可以看见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要支付一定费用的,那交通事故财产保全费用多少?财产保全费用怎么支付?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财产保全费用是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进行计算的,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申请人:XXX,男/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地址:XX省XX市XX区/县,身份证号码:XXXX,联系电话:XXXX。
被申请人:XX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地:XXX。
被申请人:XXX,男/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地址:XX省XX市XX区/县,身份证号码:XXXX,联系电话:XXXX。
申请事项
依法查封被申请人XX发展有限公司拥有的XXX号小货车,保全限额为人民币5万元;依法查封被申请人XXX拥有的XXX号轿车,保全限额为3万元人民币。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贵院已经立案受理。为避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防止被申请人逃避债务,保障申请人的权利在判决后得到实现,现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立即查封被申请人上列财产。申请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向贵院申请财产保全担保,并提供相应担保。
此致
XX省XX市XX区/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交通事故财产保全的期限和其他诉讼案件一致,即对于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到期如果没有采取续封或者续冻措施的,保全措施将自动失效。因此,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仍要继续关注保全措施的到期时间。需要继续采取续保措施的,最好应在期限届满之日三十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及时安排续保。
以上就是的关于“交通事故财产保全费用多少”的相关知识,对于财产保全费用的缴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