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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方对这次交通事故负有全部责任。我方车辆损坏,踝骨骨折,医疗费用约4万元,由我方预付。这样,要求对方赔偿是合理的

2022-03-13 15:15: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赔偿全部医疗费,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
  • 对方负全责要赔偿以下损失: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
    3、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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