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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

2018-06-20 09:04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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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论是什么类型的合同,只要是基于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就能够约束合同双方当事人,所以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的时候一定要进行违约责任的约定,那么农村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找法网详细的给大家介绍一下,供大家参考。

  一、农村房屋能出租吗

  1、我国目前没有全国统一的农村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参照《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6条和《广州市农村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第5条和第6条,只规定了哪些不能进行出租:

  2、不具备合法产权证明材料的。合法产权证明材料通常是指房屋产权证,合法的产权证明不仅代表房屋的权归属,也代表房屋的合法存在。

  3、不具备合法产权证明材料的出租人,要么并非房屋的真是人,要么该出租房屋为非经审批的违章建筑。目前由于农村房屋整体权属登记管理混乱,各地农村房屋权属证明材料有所差异,因此不具备标准房地产证的农村房屋,

  4、不符合安全标准。为了保障承租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用于住宅出租的,必须符合居住安全标准;

  5、承租人租赁农村房屋是为了获得占有使用权,如果该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出租人作为被征收人已经与征收人签订产权补偿协议的,在不久的将来租赁房屋将被强制拆除,承租人无法实现租赁合同目的,因此这类房屋不能出租。

  除了上面的不允许出租,其他是可以进行出租的。

  二、农村房屋出租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主要看房屋是否到相关机关进行过备案,严格意义上的租赁需要依照法律规定办理,需要到公安机关办理房屋出租许可证,不去办理而出租肯定是有瑕疵的。

  所以如果想农村房屋出租合同有法律效力,需要到有关部门进行相关的咨询才可以进行租赁,这样更加有保障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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