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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在哪些情形下无效

2021-02-23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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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信大家都知道,离婚协议的一个生肖是需要符合相应的一个条件才能够生效的,对离婚协议的一个生肖来说,离婚协议生效的时候要符合生效的条件才能生效,那么哪些情况下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离婚协议书在哪些情形下无效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离婚协议书在哪些情形下无效

  (1)离婚是前提

  财产分割产生法律效力的前提是离婚,即双方已经登记离婚或者通过诉讼的方式解除了婚姻关系,不然协议中的财产分割不产生法律效力。

  (2)双方的意思表示要一致

  夫妻双方对于离婚协议中的意思表示要一致,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则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事项都不会生效。除非有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情形,否则,人民法院在判决离婚的情况下,应当将双方意思表示的协议作为分割夫妻财产的重要证据,即法院要按照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作出判决。

离婚协议书在哪些情形下无效

  二、上法院起诉离婚要带什么资料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及其相关解释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

  (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

  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三、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被判处长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法院判决等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双方家庭之间有过激烈冲突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材料等。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离婚协议书在哪些情形下无效的相关内容,如果出现离婚协议书无效的情况下,很有可能需要重新签订一个离婚协议书。。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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