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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中关于举证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2023-01-20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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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诉讼法中关于举证期限的规定是,当事人要在规定的期限内举证。举证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长期限。逾期提供证据的,要说明理由,理由不成立的,法院可以不采纳该证据。

民事诉讼法中关于举证期限是怎么规定的,证据种类包括哪些

  一、民事诉讼法中关于举证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民事诉讼法中关于举证期限的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举证期限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二、证据种类包括哪些

  找法网提醒您,证据种类包括:

  1.书证;

  2.物证;

  3.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4.证人证言;

  5.受害人的陈述;

  6.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

  7.鉴定、检测结论;

  8.勘验、检查笔录。

  三、民事诉讼法无需举证的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条,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一)众所周知的事实;

  (二)自然规律及定理;

  (三)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四)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六)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前款(一)、(三)、(四)、(五)、(六)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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