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触发反稀释吗

2021-05-10 11:36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对于资本公积金来说,如果需要使用的话,要按照使用的规定和使用的流程来使用,那么资本公积金使用的时候会不会有一些问题产生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触发反稀释吗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触发反稀释吗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是所有权权益内部变动,不会引起所有者权益总额的变化,增加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的数量,不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不影响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资源,也不改变企业的盈利能力,也就意味着同样的损益现在要由扩大的股份规模享有或分担,每股收益不会减少 ,但是为了保持会计指标的前后期可比性,应当按照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触发反稀释吗

  二、公积金的不同类别

  公积金是公司为了弥补自身亏损、扩大经营状况,或为了巩固公司的经济实力,提高公司资产信用状况,依据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注册资本以外积累的资金。公积金不构成公司的股本,但其功能与股本相似,所以称为“附加股本”,与股本一起构成公司的自有资本。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积金类别包括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三种。《公司法》第166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第166条第三款规定: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以上两种公积金按照会计科目划分为盈余公积科目。《公司法》第167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按会计科目划分,该项公积金单独为资本公积科目。

  三、有关公积金定向转增公司资本

  《公司法》(2004年修正)中第179条规定,“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或者增加每股面值”。

  而《公司法》(2005年修正)中则将原第179条的规定相应修改为第169条,即“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显而易见,2005年公司法修改的时候,删除了有关公积金转增资本时,必须按股东原有比例分配的规定。

  《公司法》第34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触发反稀释吗的相关内容,资本公积金的使用需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来使用,这样才是最合理的。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