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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情形

2021-06-28 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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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法人有公司法人的规定,公司法人行使自己权利的时候,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来行使自己的权利,那么公司的法人应该如何去行使自己的权利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情形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情形

  1、公司资本显著不足

  公司资本不足是指公司成立时股东实际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与公司经营所隐含的风险相比明显不足,其判断的依据是经营的需求而非法律的具体规定。

  2、利用公司回避合同义务

  在公司被用来作为回避合同义务的场合,公司的法人人格通常也将被否认。公司被用来回避合同义务的情形主要包括:

  (1)为逃避契约上的特定不作为义务而设立新公司从事相关活动,如竞业禁止义务、商业保密义务、不得制造特定商品的义务等;

  (2)通过成立新的公司逃避债务,主要是将公司资产转移到新公司而逃避原公司的债务;

  (3)利用公司对债权人进行欺诈以逃避合同义务。

  3、利用公司规避法律义务

  利用公司规避法律所规定的强制性义务,如为了逃税、洗钱等非法目的而成立公司等。

  4、公司法人人格的形骸化

  公司法人人格形骸化实质是公司与股东完全混同,公司仅仅是股东的另一形象,是股东行为的工具,因而失却独立存在的价值。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情形

  二、公司账户的钱法人怎么取出

  1、正规处理方式:

  公司做利润分配,要有董事会决议,然后可以转账至法人私人帐户;同时公司要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比如,200万利润,法人只能拿到160万元,其他40万元要缴纳给地税局。

  2、不正规方式:

  法人拿一些票据来报销,慢慢的将这部分金额提走。因此,如果没有经过授权,一般是不可以的,但是法人代表一般拥有相应的权限。

  三、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法定情形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八)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情形的相关内容,公司法人有公司法人的规定,只有符合相关规定才能成为公司的法人。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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