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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公司法人财产如何

2021-12-20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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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女一方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并且属于公司股东的,那么男女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就可能需要分割公司的股权。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离婚的公司法人财产如何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离婚的公司法人财产如何

  法人是公司的代表机关。法人不一定是股东,也就不一定会有公司财产权。具体可不可以分割视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1、如果您丈夫在公司没有股份,那就不可能分割公司财产了。

  2、如果只有他个人有股份,而且是你们的共同财产,则可以要求分割股权。按《公司法》,如果公司股东大会不同意转让股份,或者别的股东要优先购买,您只能要求按您应得的股权价值给予补偿了。

  3、如果夫妻都是股东,可以要求分割到股份均等。


离婚的公司法人财产如何


  二、夫妻财产分割的原则

  根据《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有哪些

  (一)故意隐瞒财产,在夫妻离婚当中比较常见,对于另一方不知道的房产或者存款、股票等,如果不知道这些财产存在,根本不知道从何查起,更不需要花费成本去转移。

  (二)偷偷把财产转移到别名下或低价出售,对于无法隐瞒的财产,夫妻一方可能通过赠与给别人或者低价转让给别人的方式转移。

  (三)伪造公司债务或者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法人是公司的代表机关。法人不一定是股东,也就不一定会有公司财产权。具体可不可以分割视具体情况确定。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离婚的公司法人财产如何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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