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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对法人的规定有哪些

2018-11-19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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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法确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法人制度,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从而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那么,公司法对法人的规定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法定代表人?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详细说明一下。

  一、公司法对法人的规定有哪些

  新的《公司法》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法对法人的规定有哪些

  按照《公司法》规定,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是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法定代表人只能是一人,具体由公司的章程规定。

  法定代表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也就是说应当年满18周岁,且精神智力状况完全正常。某些特殊类型的公司,则在学历、职称、工作年限等方面存在要求,一般公司不做具体要求。

  我国法律对法定代表人无国籍要求,登记时只需要提交公司的任职证明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即可。

  法定代表人不一定是公司的股东。具体由谁担任法定代表人,一般由股东或者董事会决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法定代表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4、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5、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6、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7、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8、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旧《公司法》第58条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2005年修订的新《公司法》虽然已经删去了该规定,但是《公务员法》第53条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第42条: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做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据此,公务员不能兼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一人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本身并不违反《公司法》,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是公司的董事或经理,应当遵守《公司法》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比如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在两个竞争性的公司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

  行文至此,已接近尾声,希望大家对于“公司法对法人的规定有哪些”这一问题有一个详细的了解,若是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上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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