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取公积金需要的资料有房屋租赁合同(经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房屋租赁发票,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户口本,提取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等。
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的材料主要是: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房租完税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租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提供税务局网站查询发票真伪的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了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只要满足以下任一一个条件,即可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找法网提醒您,公积金提取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可以到账。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