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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授权委托书载明的规定事项

2019-12-12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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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能有不少人会认为法人授权委托书只要有明确的委托人以及被授权人就可以了,其实大错特错,因为授权委托内容的不同也关系到整个法律行为的不同效果,那么大家知道法人授权委托书载明的规定事项是什么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一、法人授权委托书载明的规定事项

  1、在法人授权委托书中,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是必不可少的,而且这样也可以表达法人委托事项的真实意思表示。

  2、在《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五)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因此,没有明确代理期限是非常不严谨的表述。所以,关于授权书的授权期限必须要有明确的起止日期。

  3、授权权限表述必须清楚、明白、合法。在《民法总则》第一百六十五条: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所以,代理权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的代理权限当中,应该明确载明在:关于什么事项、有什么权限代理。比如说,全权代理、部分代理或者是就某一个事项进行说明的代理权限。

法人授权委托书载明的规定事项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授权委托书

  xx公司法定代表人xx,兹授权我公司经理xx (身份证xxxxxx)为我公司全权代表,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xx具体工作,并签署相关的文件、协议、合同和处理与本次转让活动有关的一切事宜。

  被授权人签署真迹如本授权书末所示。在授权范围内,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时间10个月,被授权人签署的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和到期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权。

  附:

  签字: ________

  被授权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

  委托人签字: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

  xxxx年xx月xx日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关于“法人授权委托书载明的规定事项”的相关内容,不知道有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吗?因为授权委托关乎到整个法律行为的有效性,所以关于授权委托书一定得仔细。如果您后续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向找法网的在线律师进行咨询,他们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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