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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与雇主签订了三方协议。雇主在录取通知书中明确表示,实习将在培训后安排。试用期为4个月。如果违反合同,将支付3000违约金。事实上,雇主没有给我培训就安排了我的实习。我按要求报到,工作三天后辞职了。现在我想终止合同。雇主说他们没有为我提供线下培训,因为培训改为在线培训,而我没有参加在线培训,因为我的工作时间太短。关键是,在报价中,雇主明确表示这是深圳的在线培训,我没有在报价中说培训可能会改变。现在我需要支付违约金才能拿回解雇信。我想问他们,他们是否没有按照录取通知书中的流程先接受培训,然后再去工作。如果他们直接让我去工作,那不是违反合同吗?在这种情况下,我没有去约定的实习期,这是违约吗?期待律师的帮助,谢谢!

2022-06-27 07:52: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试用期内职工解约,职工一般是需要承担培训费用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在实习协议中设定违约金的,只限于违反服务期约定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两种情况。而约定服务期,又只限于对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如出资购房的劳动者。
    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规定一般员工其他违约行为必须支付违约金,这种约定是无效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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