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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天,工厂要求上班,但上周没有离开,本周也没有放假,一天加班到午夜11点12点,明天我不上班,也不打电话?

2020-06-02 18:36: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首先你需要有证据证明有加班事实的证据,然后可申请劳动仲裁
  • 1 应该可以,2 可以要求加班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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