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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的证据形式是什么

2020-12-31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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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刑事诉讼来说,刑事诉讼也是需要根据相关的证据来决定的,对于刑事诉讼的一个审判来说,在审判的时候往往需要提供相应的刑事诉讼的证据,对于刑事诉讼的证据来说,需要按照一定的形式来进行提交。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刑事诉讼的证据形式是什么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刑事诉讼的证据形式是什么

  1、证据种类的概念

  刑事证据的种类是指刑事证据在法律上所做的逻辑划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五十条规定,我国刑事证据有以下八种: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8)视听资料。

  2、物证

  (1) 概念: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的实物和痕迹。

  (2) 特点:1、具有教强的客观性和稳定性;

  (3) 审查物证采取的方法:A、辨认;B、鉴定;C、侦查实验;D、将物证与其他证据联系起来对照分析。

  3、书证

  (1) 概念:以文字、符号、图画等记载的内容和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材料和其他物品。

  (2) 与物证的主要区别:1、书证是借助于文字、符号、图画等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而物证则是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来证明案件事实。2、书证反映的内容比较明确、清楚,能够反映人的思想;物证必须借助人的思维或仪器鉴定才能揭示与案件的关系。

  (3) 特点:1、具有直接证明性;2、具有稳定性;3、具有物理性;4、具有思想性。

  4、证人证言

  (1) 概念;证人就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做的陈述。

  (2) 特点:

  A、是证人对案件有关情况的客观陈述;

  B、作陈述的人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

  C、容易受到证人的主观能力和案件客观条件的影响。

  (3)证人资格

  A、了解案情;

  B、能够正确表达意志;

  C、能够认识作证的法律后果并有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能力;

  D、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5、被害人陈述:是指犯罪行为的直接受害者就其了解的案件有关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就其被指控的犯罪事实以及其他案件事实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7、鉴定意见

  (1)概念:公安司法机关为了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问题,指派或聘请具有这方面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进行鉴定后作出的书面结论。

  (2)特点:

  A、具有特定的书面形式;

  B、仅限于解决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

  C、是一种专家意见,客观性强。

  (3)作用:

  A、是揭示物品、痕迹证明价值的主要手段;

  B、是解决专门问题的主要方法;

  C、是审查和鉴别其他证据的重要方法。

  8、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勘验笔录:是指办案人员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尸体进行的勘查、检验后所作的记录。就其内容可分为现场勘验笔录、物体检验笔录、尸体检验笔录等。

  检查笔录是指办案人员为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和生理状态,对他们的人身进行检验和观察后所作的客观记载。

  9、视听资料:是指以录音、录象、电子计算机以及其他高科技设备储存的信息证明案件情况的资料。

刑事诉讼的证据形式是什么

  二、直接证据的种类

  1、当事人的陈述。包括刑事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民事诉讼当事人的陈述,行政诉讼当事人的陈述等不同的诉讼证据。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当事人的陈述都可以成为直接证据,只有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当事人陈述才是直接证据,如刑事被害人陈述,只有当其能指明是谁实施了犯罪行为时,才可以成为直接证据。当然,由于当事人是案件的亲历者,其陈述大多能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是最常见的直接证据。另外,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认自己有罪的供述是证明有罪的直接证据,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否认自己有罪的证据是证明无罪的直接证据。

  2、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人证言。如能够指出犯罪人是谁的证人证言、能够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证人的证言,以及行政机关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在场人员所作的关于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证言。

  3、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书证。书证是以其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如果其记载的内容能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就可以成为直接证据,如署名的反动标语;被害人所记载的遭受某人侵害的日记;共同犯罪中犯罪分子之间互相通报犯罪准备或实施情况的信件;民事诉讼中的合伺借条、收据以及当事人之间的来往信函等;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出具的有关文件、公函、证明等。

  4、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视听资料。如公共场所安装的监控录像,恰巧将某人行窃的过程录下,依据录像又可以将该人辨认出来,该录像便可以成为直接证据。

  5、在特定情况下,能直接证明是谁实施了犯罪行为的物证。物证一般不能成为直接证据,但在少数特定的情况下,也可以成为直接证据,如某人随身携带枪支、弹药、毒品等违禁品,这时上述物品以其所处的位置证明行为人实施了私藏枪支、弹药和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从而成为直接证据。再如民事诉讼中,当场购买的货物能够直接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发生、变更或消灭,亦为直接证据。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刑事诉讼的证据形式是什么的相关内容,刑事诉讼的证据,关系到刑事诉讼的一个有效性是比较重要的。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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