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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证据的分类

2021-06-17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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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在看一些嫌疑类影视剧的时候,应该知道证据对案件来说,它的重要性在哪?但是刑事诉讼法证据的分类有哪些?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刑事诉讼法证据的分类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刑事诉讼法证据的分类

  1根据证据的来源出处不同,可以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2根据证据的证明作用不同,可以分为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

  3根据证据事实形成的方法、表现形式、存在状况、提供方式等,可以分为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4根据证据与案件的主要事实的关系,可以分为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刑事诉讼法证据的分类

二、刑事诉讼证据的特点

1、客观性。诉讼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诉讼证据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不是人们主观猜测和虚假的东西。诉讼证据的客观性,是诉讼证据的本质特征,是由案件事实本身的客观性所决定的。

2、关联性。诉讼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诉讼证据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间存在客观的联系。证据不仅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且必须是与案件事实有关联的事实。客观存在的事实是多种多样的,并非所有的客观事实都能成为证据,只有那些与案件事实存在客观联系的事实才能成为证据。

3、合法性。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按照法律的要求和法定程序而取得的事实材料。

三、刑事证据采信规则是什么

1、品格证据规则

所谓品格证据规则是指人证在社会中的形象、地位或品行。通常情况下,证人、被告人、被害人的品格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对于某些特殊的品格证据可以允许使用,当品格问题是实体法上的构成要件时,例如我国刑法中的诽谤罪以被害人的人格或名誉受诽谤为要件,证据调查范围必然会涉及被害人的品格。

2、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非法证据是属于证据不具有证据能力的一种,取证手段违法导致非法所得的证据不具有证据能力,被排除于法庭之外。非法证据的范围可以界定为非法言词证据和非法实物证据。

3、内心确信规则

法官在决定是否采信证据的时候必须享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即所谓的自由心证

4、证明力优先原则

法官在对证明同一案件事实但相互矛盾的证据进行审查认定时通过对证据自身的分析也无法肯定其中任何一个是虚假的,那就要按照证明力大小的比较,确定优先采信哪个证据。

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刑事诉讼法证据的分类的相关知识,刑事诉讼法证据的分类是根据证据的来源出处、证明作用、证据与案件的主要事实的关系、证据事实形成的方法、表现形式、存在状况、提供方式等,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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