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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分类

2022-01-17 18: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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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处理刑事诉讼案件的时候,法院要定罪的话,首先需要经过调查环节来收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证据,只有证据确凿才能定案判刑。那么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分类有哪些呢?下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分类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8条,对此进行了明确,包括八种证据:第一种是物证,第二种书证,第三种,证人证言,第四种,被害人陈述,第五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第六种,鉴定意见,第七种,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以及第八种,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分类

  二、证据三性指的是什么

  证据的“三性”是指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和关联性三大特性。

  (一)证据合法性,侧重于形式,主要解决证据资格也就是证明能力的问题。

  (二)证据真实性,即证据所表达的事实或内容是真实的,不是臆想或虚构的。

  (三)证据关联性,是指证据与待证事实必须密切相关,具备证明待证事实的属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条规定,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

  三、证据规则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是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公正、及时审理民事案件、保障和便利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经2001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1次会议通过,由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12月21日发布,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分类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包括8个分类: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和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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