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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的证据采纳规则

2022-02-09 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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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是判定罪与非罪、轻罪与重罪的重要依据,因此,需要明确证据采纳的规则,那么,刑事诉讼的证据采纳规则有哪些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刑事诉讼的证据采纳规则

  (一)全面取证规则

  即司法人员在调取证据时,应当尽可能的全面调取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材料,证据形式不仅要穷尽刑诉法规定的七种证据形式,还要尽可能地全面调取被告人有罪、无罪、罪轻、罪重的证据材料。

  (二)合法取证规则,即要求取证主体合法、程序合法、方法得当。

  主体合法要求证据的调取人必须具有合法的身份。如调取证人证言时,必须有两名以上司法工作人员调取;辩护律师向被害人及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三)审判机关取证原则

  审判机关收集、调取证据的权利义务和一些具体的操作程序。前文已经提到,我国现行诉讼模式具有较强的职权主义特征,我国现行的庭审方式并非典型的对抗制,而是仍然存在较大程度的法官职权运用。

  (四)最佳证据规则

  1、按照法学理论界的通说,最佳证据规则适用于书证,是指原始文字材料的效力优于复制件,因而是“最佳证据”。随着复制技术、计算机技术等现代科技的不断发展,这一原则也发生了一些变通,在法律规定的一些例外情况下,复制件的效力等同于原件。

  2、收集、调取的书证应当是原件。只有在取得原件确有困难时,才可以是副本或复印件。收集、调取的物证应当是原物。只有在原物不便搬运、不易保存或者依法应当返还被害人时,才可以拍摄足以反映原物外形或内容的照片、录像。

  (五)非法言词证据排除原则

  言词证据是指以人的语言表述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在法定的证据种类中,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以及鉴定结论都属于言词证据。

刑事诉讼的证据采纳规则

  二、间接证据作为定案刑事案件的规定是什么

  间接证据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必须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且运用间接证据定案的过程比较复杂; 因此必须遵循《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没有被告人供述只要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的原则。

  三、刑事证据采信规则是怎样的

  刑事证据的采信规则如下:

  (一)品格证据规则;

  (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三)内心确信规则;

  (四)证明力优先原则;等等。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刑事诉讼的证据采纳规则的相关知识,通过对上文的阅读,我们知道,在处理刑事证据时,应遵守非法证据排除原则、最佳证据原则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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