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状咨询

11月19日向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民事案件,20年8月未开庭审理。法院在这种情况下的处理是否合理合规?

其它
2022-03-07 13:50:3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您好,请问是什么案件呢

  • 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2、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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