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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逮捕后多久判刑?

2020-04-13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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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践中很多犯罪嫌疑人都被采取逮捕措施,他们中的很多人不懂法,不知道逮捕后多久才能判刑,都想知道逮捕后多久能判刑,因为很多人甚至希望能尽快判刑,早日服刑出狱。那么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诈骗罪逮捕后多久判刑?

  一、诈骗罪逮捕后多久判刑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拘留的最长期限为三十七日。

  逮捕后侦查的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审理期间,一般情况下羁押期限为七个月三、逮捕后提起公诉期间的羁押期限。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一般情况下为一个半月。四、审判期间的羁押期限。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一般情况下为两个半月

  对于简单案件,公安局需要在逮捕犯罪嫌疑人之后三天内向法院提出申请,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拘留时间,一般在一到四天内必须处理完毕。如果未处理完毕可以最长延迟到三十七日,这是最长的拘留时间,一般公安办事不会超过这个时间。

诈骗罪逮捕后多久判刑

  二、符合哪些条件才能逮捕

  一般逮捕(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应当予以逮捕)

  1、证据要件: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

  2、刑罚要件: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

  3、是否对社会有危险性:采取取保候审都不能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

  (1)可能事实新的犯罪的,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多次作案、连续作案、流窜作案、其主观恶性、犯罪习惯表明他有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同时有一定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已经开始策划、预备实施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是社会秩序现实危险的,同样也有一定证据证明或者有迹象表明,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前或者案发后正在积极策划、准备、组织或者预备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重大违法犯罪行为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也就是说有一定证据或者迹象表明犯罪嫌疑人在归案前或者归案后,已经有着手实施或者企图实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行为的。

  (4)警方有一定的证据证明或者有迹象表明,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在归案前或者归案后,曾经自杀或者有证据证明、有迹象表明犯罪嫌疑人试图自杀或者逃跑的。(《刑诉法》第79条、《高检规则》第139条)

  径行逮捕(符合下列任何一种条件,应当予以逮捕)

  1、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2、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

  转化逮捕(从下列强制措施转化成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对于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严重影响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可以予以逮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诉法第79条第3款的解释》)

  三、哪些人不能逮捕

  上面说到了符合上述的法定条件才能逮捕,换一句话说,不适用于逮捕条件的,不能逮捕。除此之外,还有以下几种情形需要补充:

  刑诉法第15条规定的以下情形不予逮捕: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行较轻,而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于逮捕:

  犯罪嫌疑人是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

  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

  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根据刑诉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和解协议,经审查,认为和解是行为人自愿、合法,而且已经履行或者提供担保的。

  犯罪嫌疑人是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学生,本人有悔罪表现,其家庭、学校或者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备监护、帮教条件的。

  年满7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还有一点需要知道的是,检察院针对符合《刑诉法》第72条第1款规定,即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是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犯罪嫌疑人,经审查认为不需要逮捕的,可以在作出不批准逮捕或者不于逮捕决定的同时,向公安机关提出监视居住的建议。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诈骗罪逮捕后多久判刑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诈骗罪逮捕后多久能判刑是无法确定的,这个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才能确定。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登陆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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