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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毁谤的规定

2018-06-27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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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每位公民都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但是言论自由也是不能过度的,一过度言论自由可能会对他人造成诽谤,那么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毁谤的规定是什么呢?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毁谤的规定

  1、公然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诽谤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

  3、如果诽谤他人造成严重后果,将构成诽谤罪。需要根据刑法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治安管理处罚法诽谤他人处罚的相关规定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6)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1)情节特别轻微的;

  (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3)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4)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5)有立功表现的。

  诽谤的轻重和情节严重情况不同,治安管理处罚法诽谤他人的相关处罚也不同,严重者可以拘留和进行相应的罚款,而轻者可以协商解决的或者有其他立功表现的等等情况者,可以从轻处罚或者是不进行处罚,具体的处罚标准,相关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进行,而公民生活中要做到既不诽谤他人也不接受他人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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