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咨询

我想问一下接到治安拘留处罚决定书后立即申请复议那时候还必须进拘留所吗

治安处罚
2020-02-08 14:13:1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由被处罚人或者近亲属提出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2)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3)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4)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5)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6)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7)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第十三条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 申请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应留下通讯地址、联系方式,以便复议机关核实相关情况。委托他人代为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并应出示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供复议机关核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