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咨询

本人于2018年6月16日,通过中介将一套商品房与A签订买卖协议,B还剩7万余元的贷款尚未还清,协议约定由买方支付。现已经8月30日,买方迟迟不履行协议承诺。也不作出任何回应。请问此种情况,买方和中介是否存在违约。如果违约,我应该采取何等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2020-01-09 21:29:0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如有发生买方故意拖延时间的情况,可以按以下方法处理:
    (1)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有相关解除合同条款,如果买方违约,卖家直接可以解除交易。
    (2)即使合同中没有约定解除合同条款,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二手房签订合同后,买方拖延过户的处理方式可以走法律程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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