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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登记取得制度的规定

2019-01-14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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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在某一天成为拥有著作权的作者,因而学习保护著作权利人利己利于整个著作权保护的大环境和谐发展。那么,著作权登记取得制度的规定,是怎样的?著作权登记,是怎样的?著作权登记需提交材料,要哪些?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详细说明一下。

  一、著作权登记取得制度的规定

  (1)自动取得制度。著作权自动取得,指著作权因作品创作完成、形成作品这一法律事实的存在而自然取得,不再需要履行任何手续。我国著作权法参照各国的通行做法,采用了自动取得原则。

著作权登记取得制度的规定

  (2)注册取得制度。注册取得,指以登记注册作为取得著作权的条件,作品只有登记注册后方能产生著作权。著作权注册取得的原则,又称为注册主义。从世界各国著作权法规定来看,大多数国家已采取自动取得原则,《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也不以登记注册作为取得著作权的条件,但实施1987年新版权法之前的西班牙,以及受其影响较大的拉丁美洲和少数非洲国家,仍要求将作品提交著作权管理部门登记,否则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3)其他取得制度。其他取得方式包括:作品必须以有形物固定下来,才能获得著作权。如美国著作权法就有此规定;以著作权标记获得著作权,这为世界版权公约所确认。版权标记包括三个部分:在英文字母c外加一圆圈,c为英文copyright的缩写,代表版权;版权所有者姓名;首次出版年份。

  二、著作权登记

  依登记是否取决于自愿,可以把著作权登记分为强制登记与自愿登记。凡法律要求当事人必须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权利进行的登记,即为强制登记。在采用注册登记主义的国家,著作权的产生即以强制登记为条件;同时,任采用自动保护主义的国家,有时法律也要求在著作权出质时必须办理登记。凡法律没有要求。

  办理登记即可取得权利,而当事人自愿要求办理的登记即为自愿登记,如有些采用自动保护主义的国家就规定,著作权人可以自愿办理著作权登记。

  依所登记权利的性质,也可以把著作权登记分为注册登记、权利变动登记(含设定他项权的登记)和注销登记。注册登记主要适用于著作权的取得,权利变动登记发生于著作权形成之后,注销登记则发生于著作权或者著作权中的某项权利消失之时。

  三、著作权登记需提交材料

  1、申请表。内容包括:作品名称、作品类别、署名、完成日期、是否发表、首发日期和地点;作品完成形式(单独、合作、委托、职务、其他);作者情况、其他著作权人情况。

  2、申请者身份证明(个人申请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请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创作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作品样本(文字作品提供创作稿;美术、摄影作品提供lOcm×12cm照片2张;工程产品设计图纸提供三视图、效果图或实物照片;影视作品提供VCD等)。

  4、作品创意说明。

  5、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提交合作作品附合作作者委托书、委托作品附委托合同或专有权许可使用合同。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从中,我们可以得知,著作权登记取得制度的规定,著作权登记,以及著作权登记需提交材料。若是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上的在线律师。他们一天24小时在线,能随时为大家解答法律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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