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异同包括二者的区别和相同点,其中二者的区别包括主体的区别、内容的区别、签订时间的区别以及签订目的区别。相同点是一经签定,都具备法律效力。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异同如下:
区别:
1.主体的区别
大学生就业协议主要是用于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
劳动合同则适用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与学校完全是无关的。
2.内容的区别
就业协议的主要内容是毕业生介绍自身的情况,表示愿意去用人单位去就业,用人单位也愿意接收毕业生。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主体不同利和义务的合同。
3.签订时间的区别
一般而言就业协议都是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签订的。毕业生正式到用人单位报到的时候才会签订劳动合同。
4.签订目的区别
签订就业协议是为了让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就业意向上初步约定好,双方在这个环节可以商讨一些基本的条件,对于即将要签订的合同的内容也能达成一致。这份协议是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承诺履行协议,高校并不能作为第三方。
相同点就是一经签定,都具备法律效力,不论是毕业生还是用人单位,都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1.高校毕业生基本情况,应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专业、学制、毕业时间、学历、联系方式等。
2.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应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单位性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档案接收地等。
3.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约定的有关内容。
4.各方应严格履行协议,任何一方若违反协议,应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名称变动,单位劳动合同不需要重签,原劳动合同仍然有效,由变更后的公司承受原劳动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找法网提醒您,公司进行名称变更的,变更前的公司和变更后的公司在法律上仍然属于同一个民事主体,也就是说仍然是同一个公司。所以,作为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一方的合同主体仍然是同一个主体,合同是不需要重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