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咨询

我还在宁波市一家公司上班,签的用人合同是两月实习期。现如今过去了两月了,企业也没帮我转正定级合同书,我提早三天明确提出离职企业禁止我离职。

2020-12-01 21:18: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依据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除开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 试用期一般提前3天(转正后是一个月),告知公司离职就行。未转正表明没有签订正式合同,按照法律来说,在转正之前任何时候都可以离职。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用用人单位批准
  • 可以随时离职。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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