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咨询

你好,我是一名在职员工。我在加入公司之前怀孕了。上级领导知道此事,但没有通知人力资源部。三个月试用期过后,上级领导说,试用期内我怀孕了,不能成为正式员工,按照公司规定应该被解雇。不过,考虑到我出色的工作表现,我暂时不会被解雇。当我自己做不到的时候,我可以自己申请辞职!我想问,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受法律保护?我可以申请仲裁吗?

2022-08-27 08:50: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单位不可以随意解雇试用期员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等
  • 公司不能辞退怀孕的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具有下述法定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劳动者: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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