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法咨询

使用他人不知道的商业秘密是否是通过盗窃或者其他非法手段获得的,可以认定为侵犯商业秘密。

其它
2021-04-02 06:5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侵犯商业秘密的赔偿:赔偿损失是一种常见的经济补偿方式,要求商业秘密侵权人依据法律规定的标准对权利人的损失予以补偿。《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
    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一般不适用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方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业秘密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苏高法审委[2004]3号)第十九条中规定,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一般不适用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民事责任形式。
  • 在获得专利之前,如果采取了保密措施,就可以侵犯商业秘密为由起诉对方;获得专利之后,当然可以提起侵犯专利之诉。而且由对方负举证责任
  •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因此商业秘密包括两部分:非专利技术和经营信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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