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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叔叔写了自己的侄子一本书,手写遗嘱,我叔叔写了一个错误的字,年龄的命令。我叔叔终于签了遗嘱,按照手写日期。同时,有三个遗嘱在场,按照手写,这个遗嘱:所有的手写都不在签名上,将总共写两页,在遗嘱的内容上,作者也没有按手写,请问:这将没有法律效力,最终不受影响。

2020-04-19 09:55: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遗嘱部分无效的:

      ① 遗嘱被确认为部分无效后,如果无效部分所涉及的财产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仍为原所有人所有;

      ② 如果无效部分属于遗产,则该部分遗产按法定继承方式继承

      ③ 其他有效部分仍按遗嘱继承。
  • 没有经过公证的遗嘱有没效,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要求,遗嘱分为公证遗嘱,书面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四种。其中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大。书面遗嘱应由遗嘱人亲自书写,并应有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当场见证,这样才具有法律效力,如你所讲,这样的遗嘱执行起来很难。
    如果没有遗嘱,则应当依照我国法律要求的法定继承顺序继承遗产。
  • 《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一人或数人继承。”规定了遗嘱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谁继承,由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决定,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其法定继承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却尽了赡养义务,使被继承人在生活上得以照顾,在精神上得以慰藉,被继承人生前立下遗嘱,指定尽了赡养义务人(法定继承以外的)继承其遗产,是合法的,是受法律保护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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