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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2019-03-14 15:52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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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两年,二手房买卖渐渐流行起来,可购买二手房并不是我们想的那么简单,一不小心就有可能在购房过程中栽跟头!那么,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什么?二手房房贷有什么风险?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详细说明一下,希望对大家会有所帮助。

  一、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 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2. 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3. 借款申请人可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4. 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是政策性贴息业务记录。

  提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时间条件与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条件应同时满足;补缴不能将建立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提前。

  二、申请贷款二手房需要哪些资料

  (一)买卖双方提交的资料:

  1、买卖双方填写的《购房抵押贷款申请表》;

  2、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意向书》;

  (二)购房人(借款人)需提交的资料:

  1、收入证明;2、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婚姻状况证明;3、配偶身份证;

  4、若购房人为企业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代表人证明书、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及近期财务报表和贷款证等有关证件资料;

  5、若购房人无北京市常住户口,还需提供暂住证及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开具的证明文件。

  (三)卖房人需提交的资料:

  1、卖房人(含共有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受委托人公证委托书和身份证;

  2、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文件;3、所售房屋的产权证明文件;

  4、若房屋已出租,需提供承租户的证明文件及同意出售的文件;

  5、若售房人为企业法人,需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代表人证明书等文件。

  三、二手房房贷有什么风险

  在二手房贷款中,银行有时会存在无法按时收回贷款的风险,这些风险并非无法避免,只要加强防范,很多都是可以避免的。那么,究竟二手房房贷有什么风险。

  1、大部分银行在有中介公司或贷款公司做阶段性担保的情况下,凭房地产交易中心抵押登记的收件收据发放贷款。一些造假者伪造收件收据或对收件收据的复印件进行变造,使收件收据看起来有抵押登记的内容,进而骗取贷款。因为收件收据上显示不出抵押银行,有的人甚至将一张收件收据送到两家银行要求放款。银行可以和房地产交易中心联网,查询交易登记内容后,基本上可以杜绝此类风险。

  2、利用他人证件及资料申请贷款,在银行批准贷款后,用伪造的证件或由他人冒名来签订抵押借款合同,这种合同当然无效,银行发现后也难以凭借合同追究责任。

  3、交易无效。这是由卖方带来的风险,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登记的不是真正的权利人,而是他人冒名顶替的。一旦出现纠纷,法院会判决交易无效,银行便被卷入其中。这种风险的防范取决于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审核严格程度。

  4、假按揭。先杜撰一个权利人,再将所谓权利人的房屋出售给借款人,用这些虚构的材料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申请获批准后,办理交易过户登记时,仅仅提供银行的抵押材料,抵押完成后便可得到银行的放款,以此骗取利率较低和年限较长的住房贷款。这种骗术有一个特征,就是他项权利证明和房产证的发证日期不一致,除非其再次造假。要发现此类造假最好的办法是,银行跟踪送房地产交易中心,但银行的工作量将大大增加。银行不妨通过查验交易时的契税凭证及发票,以比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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