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是,我父母拿出了买新房子的一半钱来支付给我弟弟的首期款。房子上写着我哥哥的名字,我哥哥付了余款。然而,最近,我兄弟的公司因违法行为被调查。我哥哥的房子会被没收吗?如果房子被没收,我的父母有权收回房子的使用权吗?因为他们付了首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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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双方协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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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起诉进行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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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妹
继承的共有
房屋买卖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
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
共同共有人同意可以。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房产的行为一般认定为无效,当事人可以收回房权;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应当认定为有效,当事人有权请求对方按其所占份额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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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