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咨询

我已经卖了一套房子,抵押了两年半,但我没有钥匙,也没有装修,也没有与该房产签订任何服务合同。然而,我最近收到一份物业通知,我必须支付物业费。我可以拒绝付款吗?《物业管理条例》中是否有这样的收费规定?

2022-05-29 15:36: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业主需要缴纳物业费,除非业主与开发商在合同中对物业费的交纳有时间和条件的约定,否则开发商在交付房屋后,业主应交纳物业费。根据法律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如果业主委员会未与物业公司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但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业主则应按实际发生的服务价格向物业公司交纳相应费用,作为对其已提供服务的补偿。因此,未签订物业合同或物业公司未提供资质证明,业主也不可以拒交物业费
  • 房屋预售前,开发商可以与物业管理公司就物业的相关情况进行协商,但不能将包括物业管理费在内的有关物业管理的具体条款规定在售楼合同中。即使开发商与物业是同一公司,开发商也不能在售楼合同中对物业费作出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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