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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个人贷款的借款对象

2022-02-25 12:04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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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银行是指通过存款、贷款、汇兑、储蓄等业务,承担信用中介的金融机构,是银行的一个种类,那么,商业银行个人贷款的借款对象是谁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商业银行个人贷款的借款对象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及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公民;

  (二)交齐首期购房款(不低于购房总额的30%);

  (三)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同意以所购房产作为借款抵押。

商业银行个人贷款的借款对象

  二、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的原则

  依据我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我国的商业银行从事经营活动除了必须遵守三性原则(第4条);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不受非法干涉的原则(第4条);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5条)和保护存款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第6条)外,还应当遵守:

  (一)严格贷款资信审查,实施担保,保障贷款按期收回的原则。

  (二)守法经营的原则。我国《商业银行法》第8条规定:商业银行开展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行政规章,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三)公平竞争的原则。这是《商业银行法》第9条的规定公平竞争是提高市场效率的前提。不同的商业银行之间应当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从事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如不得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

  (四)依法接受监督管理的原则。依法接受监督管理与依法监督管理相对应。与依法监督管理的四个内容相对应,依法接受监督管理也包括四个方面内容:1、接受且只接受有权机关的监管;2、接受且只接受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监管;3、接受且只接受按法定标准进行的监管;4、接受且只接受按法定程序进行的监管。

  三、买房子按揭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年满18年周岁—60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或合法有效的居留身份证明。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自筹资金比例为20%),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商业银行个人贷款的借款对象的相关内容,想要申请商业银行个人贷款的话,应具备良好的个人征信、稳定的收入等条件,如果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找法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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