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咨询

你好,我丢失了原件,只有复印件,能发挥法律利益吗?

2021-05-28 10:14: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条原件丢失了,只有复印件,那么借条的原件和复印件有同等法律效应吗?  作为证据材料,借条原件的法律效力明显强于复印件。我国在当事人举证上实行的是“原件、原物优先规则”,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2、在诉讼中,原件是直接证据,人民法院依据借条原件(书证)就能作出独立判断,认定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等相应的法律事实;而借条复印件属于复印件书证,是补强证据,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印件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而只有在与其他证据相佐证的情况下方可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使用。所以追讨债务有难度。
  • 您现在有什么纠纷
  • 结合其他证据,可以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