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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把人带走了应该多久通知家属

2023-01-17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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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派出所把人带走了,一般会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如果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则不会在24小时内通知。

派出所把人带走了应该多久通知家属,派出所立案后多久能解决?

  一、派出所把人带走了应该多久通知家属

  派出所把人带走了应该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家属,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找法网提醒您,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二、派出所立案后多久能解决?

  派出所立案后多久能解决要看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

  1.刑事案件自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之后,根据案件的犯罪事实情况,最长应该在三十天内向检察机关申请批准逮捕,监察机关应该在七天内作出是否予以批准逮捕的决定。

  2.犯罪嫌疑人在批准逮捕之后,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侦查期限是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可以再经过法定程序申请延长侦查期限。

  3.侦查期满后,公安机关将案件已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4.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公安机关对于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三、派出所不立案怎么办

  派出所不立案,控告人如认为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做法不当,有以下三种救济方式:

  第一是向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第二是请求人民检察院予以立案监督;

  第三是提起自诉。法律赋予控告人对公安机关立案活动实行监督的权利,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接到申请复议后,应当认真及时地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通知控告人。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并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进行立案监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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