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超出标准面积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国家有明确标准,各地区根据地势适当调整,超出的面积予以回收。
2、闲置荒废的宅基地。空闲的宅基地,年久失修房屋倒塌的宅基地,此类宅基地在回收范围内。
3、非法占据耕地、林地的宅基地。在耕地、林地等非村集体规定的区域上的宅基地,不会予以确权,是要被回收的。
4、城镇居民违反规定购买的宅基地。国家规定只能在农村内部进行宅基地交易,城镇居民购买的农村宅基地予以回收。
5、非农村集体成员
继承的宅基地。这种情况宅基地不可继承予以回收,但在此之上的房屋可以继承,在不修缮的前提下,房屋倒塌之前的所有权属于
继承人。
6、村集体内五保户留下的宅基地。五保户的宅基地属于村集体财产,国家予以回收。
7、国家
征用的土地。为了建设开发新农村,国家会给农民相应补贴,
征收部分土地,用于建设某些工程,这类土地是要回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