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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生育津贴是什么意思

2018-11-09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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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女性员工来说,在工作的时候缴纳的生育保险是非常有用的,等到女性员工生了小孩以后就会体现出来,其实很多人对于生育津贴的了解也不多,那法律规定生育津贴是什么意思?以下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法律规定生育津贴是什么意思

  生育津贴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

  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

法律规定生育津贴是什么意思

  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0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0天。

  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二、生育津贴的享受条件

  1、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帐户的;

  2、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五险)期间生育的。

  3、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缴费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1、津贴:

  (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 2012年的新劳动法规定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较之前90天产假增加了8天;

  (2) 晚育假增加30天(新劳动法中未曾出现晚育假,地方出台的生育办法可能会增加此假期);

  (3) 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产假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4)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5)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法律规定生育津贴是什么意思等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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