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餐厅服务员。我在12月2日提交了辞职申请。我不能在12月2日离开。领导说我要到1月31日才能离开。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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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中没有针对辞工到期日是否需要上班的规定,由公司与员工协商解决。一般公司是离职之日办理离职手续,当日不用上班。离职日期:辞职申请是从提出申请那天计算。解除劳动
合同证明,是以最后离开公司那天计算。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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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需要提前,但分情况如下。
1、用人单位存在《
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
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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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