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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借贷房屋抵押手续

2022-03-20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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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抵押可以是向个人借款的时候抵押,也可以在向贷款行申请贷款的时候进行抵押。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个人借贷房屋抵押手续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个人借贷房屋抵押手续

  (一)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场,带齐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房产证原件。

  (三)抵押协议。

  (四)手续都办好后,房产证先放在管理局,七个工作日后双方再亲自带上身份证去取。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个人借贷房屋抵押手续

  二、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是什么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是:

  (一)房地产抵押权的存在。房地产抵押权的实现首先应以房地产抵押权的存在为前提。房地产抵押权的存在是指当事人曾就特定的债权设定房地产抵押权,并且,此项房地产抵押权尚未因法定的原因而消灭。房地产抵押权若不存在,则不能实现抵押权。

  (二)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权人才能行使抵押权。清偿期为房地产抵押权人得依法向债务人请求债务履行的时期,应以登记的日期为准。清偿是指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全部得到清偿,若债权仅获部分清偿,抵押权人可行使抵押权而使未受偿部分的债权获得清偿。

  (三)对于债权的未受清偿抵押权人没有过失。中国立法对于抵押权与主债权的关系,严格遵循抵押权的附从性,故在债权的履行过程中发生瑕疵必然会影响抵押权的效力。若债权的不能履行,系房地产抵押权人的原因所致,则抵押权人不能以债权已经到期为由,实行房地产抵押权。《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三、房屋抵押银行贷款是什么

  房屋抵押贷款是由购房者向银行填报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并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证、收入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担保书等证明文件,银行经过审查合格,向购房者承诺发放贷款,并根据购房者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和银行与购房者所订立的抵押贷款合同,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和公证,银行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把所贷出的资金直接划入售房单位的账户里。

  房产抵押给个人的手续比较简单,只需要签订抵押协议书,以及去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就可以了,但是在签订抵押协议书的时候仍然要注意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条款。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个人借贷房屋抵押手续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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