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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是行政强制措施吗

2022-01-07 13: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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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对于监视居住的话很多的朋友们并不是太了解,说明白了就是需要在别人的监视下居住,当然自己的一举一动的话都是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包括出行的话也是不方便的限制了自由。那么,监视居住是行政强制措施吗?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监视居住是行政强制措施吗

  监视居住不算行政强制措施。监视居住属于公安机关所使用的刑事强制措施。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以及冻结存款、汇款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条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

  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二、监视居住期限多久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监视居住分别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决定,并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监视居住怎么判刑

  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擅自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监视居住的法定情形同取保候审。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窜供,毁灭证据,再次犯罪等。

  监视居住还需要经人民法院的审判后,才能确定是否有罪,犯的是什么罪,具体该怎么量刑。因此监视居住后并不一定会判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章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监视居住是行政强制措施吗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其实不管法律处罚的力度是轻是重,我们都不能因为这些而去故意触犯法律,做一个合格、懂法、守法的公民,这才是我们应当做的。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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