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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起诉书什么时候送达被告

2022-01-03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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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经过侦查或审查确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应依法交付审判,而将被告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及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所制作的文书。那么,刑事起诉书什么时候送达被告?现在就跟着找法网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一、刑事起诉书什么时候送达被告

  刑诉法第一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进行下列工作:

  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刑事起诉书什么时候送达被告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送达的司法解释

  送达,是指司法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和方法将诉讼文书或法律文书送交收件人的诉讼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送达的司法解释为《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在其中对于送达有所规定,、因当事人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导致民事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直接送达的,民事诉讼文书留在该地址之日为送达之日。

  三、什么是送达回证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送达回证,指公安司法机关制作的用以证明业已进行送达及其结果的诉讼文件。送达回证是检查公安司法机关是否按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送达诉讼文书的标志,是送达人完成送达任务的标志,也是受送达人接收或者拒绝接收所送达文书的证明,同时还是认定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行为是否有效的依据。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刑事起诉书什么时候送达被告的相关内容。根据有关规定,起诉书多久送达法律没有规定确切的时间,只规定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若您还有什么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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