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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起诉书要写哪些内容

2020-02-03 19:24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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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因此在侦察结束后,人民检察院需要制作刑事起诉书提交至法院诉讼,那么刑事起诉书要写哪些内容?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刑事起诉书要写哪些内容

  1、被告人基本情况

  包括被告人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拘留、逮捕的年月日,在押被告人的羁押处所。

  刑事起诉书要写哪些内容

  2、辩护人基本情况

  包括姓名、单位、通信地址。

  3、案由和案件来源

  如果是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写明姓名、案由、案件来源,如“被告人***盗窃一案,由***公安局侦查终结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如果是本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写明姓名、案由、案件来源,如“被告人***贪污一案,由本院依法侦查终结。”

  如果是上级人民检察院移交起诉的或者因审判管辖的变更由同级法院移送审查起诉的,写明姓名、案由、案件来源,如“被告人***盗窃一案,由***公安局侦查终结,经***人民检察院交由本院审查起诉”。

  4、案件事实

  包括犯罪时间、地点、经过、手段、目的、动机、危害后果等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要素。

  5、起诉的根据和理由

  包括被告人触犯的刑法条款,犯罪性质,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加重处罚的情节,共同犯罪各被告应负的罪责等。

  6、结尾。写明刑事诉状所提交的人民法院名称,具状人签名并盖章,具状的年月日。

  7、附项。应分别写明本诉状副本*份,物证*件,书证*件。

  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五十三条: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人民法院判决书,必须忠实于事实真象。故意隐瞒事实真象的,应当追究责任。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刑事起诉书要写哪些内容的内容,如果是单位犯罪,应写明犯罪单位的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姓名、性别、职务。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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