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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能连续两次公正吗? 现在卖房子的人不是原来的房主,而是他刚做的公正的书,现在我想买这个房子,不想过户,能再公正一次吗,有法律利益吗?

2020-04-29 14:5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房屋委托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供委托人、受托人、房屋信息。根据《公证法》的规定,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的申请办理委托公证事项,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公证处根据材料提供公证书,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存档,这是公证书的来源。《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 收费标准:


    1、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80元/宗。


    2、证书工本费:10元/本(房屋共有权人交)。


    □◆房产过户手续


    手续: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 买卖双方无贷款:买卖双方约定一个合同签订日期;一般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买房将首付款支付给卖方;并约定一个房产进交易中心的时间。进交易中心的当天,买房支付卖方除尾款以外所有的房款。
    2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的房产证;凭新的房产证办理物业交接手续、水电煤等过户,最后在交房时,下家将尾款结清给卖方。卖方有贷款未还清:买卖双方约定一个合同签订日期;一般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买房将首付款支付给中介公司进行监管;卖方、买房和中介公司三方共同见证还清房东未付清的银行贷款。
    7个工作日后,银行贷款审结结束,双方约定一个房产进交易中心的时间;进交易中心的当天,买房支付卖方除尾款以外所有的房款。
    2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的房产证;凭新的房产证办理物业交接手续、水电煤等过户;最后在交房时,买房将尾款结清给卖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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