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套房咨询

我是常州市住户,现家乡遭遇动迁(常州新北区,房子有房本),户籍都早已转移常州市区,,我想问一下能够享有以房买商品房吗?感谢

2020-09-03 22:16:2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各地规定不一,参见当地具体规定

  • 1、婚内共同房产增值的分割:增值部分一人一半;
    2、个人房产婚后增值部分的分割: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3、婚前一方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时房产增值的分割: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购房时,只有一方出资购买的,此房子属于购房者的个人财产。如果购买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就不需要单独列出予以分割了
  • 如果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升值变现,再用于购房,再升值,对再升值的部分,可作为投资收益,属于夫妻共有。如果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双方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维护管理,导致该房屋升值,那么,该房屋增值部分应当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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