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陪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2020-12-29 17:57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陪产假属于劳动者的带薪休假,并且是针对于男性职工的,对此用人单位在劳动者陪产假期间应当照常支付工资,不能够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陪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陪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陪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同样要向职工支付工资的。陪产工资结算的方式有两种:

  1、若是用人单位有为职工买生育保险的话,职工休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则由用人单位向相关部门申请。陪产假期间工资一般是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来支付的,若是职工工资高于当时社会平均工资标准,则由用人单位补差额。

  2、若是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生育保险,那职工在休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则是按照职工合同工资的标准来支付。

陪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二、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参保男职工,可申请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2)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满10个月以上;

  (3)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生育第一胎;

  1、符合上述条件的男职工,可申请享受的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为:流产的200元;顺产的1200元;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2000元。

  2、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后,男职工持本人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出院记录、费用明细清单(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就医证卡、原始发票、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出具的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到本人单位社保关系所在地的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生育补贴申领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打印《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贴结付表》,男职工签字确认后领取补贴金额。

  3、《生育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到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具。不需要失业时间证明书,要求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出具的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

  三、如何申报生育保险待遇

  1、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

  (1)是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其所在单位已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

  (2)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失业妇女,从业时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

  (3)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自由职业者,非正规就业组织的人员,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

  2、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

  (1)生育妇女户籍所在地的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

  (2)生育妇女的身份证;

  (3)生育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

  (4)失业妇女还须提交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

  (5)委托他人申请的,还须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6)农村妇女,按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的生育妇女另外还要提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情况证明;

  (7)在本市就业,并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非本市城镇户籍生育妇女。单位没有参加农村社会保险,但按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费的职工。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陪产假属于带薪休假,休假期间不扣工资,且工资照常发放,不影响其他绩效,由生育保险支付或者用人单位支付。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陪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