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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意外险赔偿包括哪些范围

2018-07-04 16:44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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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生活中,意外事故在所难免,一些人便会为自己购买人身意外险。在购买人身意外险时,了解保险的赔偿范围是必须的。下面找法网小编来为大家介绍人身意外险赔偿包括哪些范围,欢迎大家阅读。

  人身意外险赔偿范围

  一)基本保障

  1、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死亡给付是全部给付。

  2、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按残疾程度大小分级给付残废保险金。残疾给付是分付。

  3、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付。医疗给付规定有最高限额,且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4、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二)巨灾保障

  巨灾保障即为投保人提供巨大自然灾害保障的险种。巨灾越来越成为了人身安全的一大隐患,灾难保障也成为了人寿保险新的关注焦点。

  很多寿险产品都将地震、海啸、泥石流等巨灾涵盖在保障范围之内,专门的“巨灾险”寿险产品比较罕见,而较常见的是以附加险的形式出现,即针对重大自然灾害可能给消费者带来的重大损失,给予双重保障。

  不过,类似暴乱及核爆炸(核辐射)等情况,不同于自然灾害,一般不在寿险公司的承保范围内。

  而外出旅行或者乘坐交通工具时所购买的短期意外险,如航空意外险,公交车票中所含意外险等,一般只对旅行或乘坐特定交通工具途中发生的意外负责,对地震等特殊灾害是不负担责任的。

  但个别设置有地震免责条款的险种,比如健康险,也可以通过购买附加地震险的方式,增加地震保障责任。

  因此,我们可以看到,人身意外险赔偿范围是包括基本保障和巨灾保障两部分的,其他情况不包括在内。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保险人在意外事故中负全责的话,如吸毒或酒驾,以及参与一些冒险运动,保险公司也是不进行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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