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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一起住了四年,男人给了我一个房间,名字是我,现在是一个六岁的男人,不管我是谁,现在我提议分手,男人想回家,两个,强迫我交出购买合同,有时控制我的自由,如果他被迫做任何事,我有什么样的起诉方式。

2020-04-13 18:47: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将房产赠与自己的孩子,完成产权转移登记之后,父母就丧失了对房产单独处置的权利,并且不能任意撤销赠与。
    凡涉及房屋赠与,进行完不动产变更之后,便不得任意撤销。对于父母赠与自己孩子的房产同样如此。但是根据我国《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则》,一些特殊情况是可以撤销赠与的。
    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赠与行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撤销: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孩子不尽抚养义务,符合上述
    (二),因此赠与人可以将房子要回来。
    赠与子女房子有哪些需要注意?
    1.房屋一旦赠与女子,除《合同法》规定的三种情形外,不得擅自撤销。
    2.房屋赠与子女,产权即归子女所有,之后子女买卖或抵押房产,父母也无权干涉。
    3.如果子女因子女不尽赡养义务而想追回房产,需在赠与人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权力。一年后行使权力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 同居分手房子房产归属要看产权登记
    在恋爱同居期间双方房产归属判定主要取决于出资证明和不动产产权登记,首先房产证上所署的购房人的名字到底是谁?如果是两个人合买的(即《购房合同》上签署了双方的名字),就共同享有,应属于共有财产的分割问题。
    按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共有财产分为两种:一种是共同共有,即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多存在于具有特殊关系的人之间,如夫妻、家庭之间;另一种是按份共有,即共有人按各自享有的份额对共有财产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 买房子的时候开发商会告诉你房子的面积是多少,而且在合同上也会具体标注,但实际住下去感觉房子没有那么大,这个时候你就可以自己请人来测量了,如果实际面积的误差超过百分之三,那么就可以索求赔偿了,关于具体赔偿多少,我们完全可以根据房价每平方米多少钱来索取,说不定是一笔不少的数目呢?大家一定要多加注意这一点,只要与合同上的面积差太多,就马上要求赔偿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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