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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法对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有什么规定

2020-04-03 15:32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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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仅指发标时发布的文件。招标文件不仅仅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因为评标是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的。那么招投标法对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有什么规定?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招投标法对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有什么规定

  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招标人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招投标法对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有什么规定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二、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该什么时候提出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三、招标文件存在不合规定的内容应该怎么处理

  招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资格预审结果或者潜在投标人投标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在修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招投标法对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有什么规定的内容,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发售招标文件,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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