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我们公司搬迁到7.7公里外的同一地区,但不同的城镇,员工不愿意去,是否有任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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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确实发生了重大的,导致了员工劳动
合同无法履行,则公司应该征求每位员工的意见不同意去的,则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金。补偿标准为根据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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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迁,员工不去,没有经济补偿。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搬迁,职工上下班可乘坐本市公共交通工具,或企业提供交通补贴、免费交通工具接送等便利条件,对职工生活未造成明显影响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的,企业不需支付经济补偿。企业与职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企业不得擅自降低职工薪酬待遇;职工的本企业工作年限连续计算,双方可在劳动合同中注明职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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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变更问题不能达成一致,公司方面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补偿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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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